– 審計委員會
一、審計委員會會之設立與任期:
-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於110年8月4日成立,委員計4人
-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6月13日至116年6月12日
| 職稱 | 身份別 | 姓名 | 專業資格 | 經驗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 召集人 | 獨立董事 | 王大明 | 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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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 | 獨立董事 | 張可可 | 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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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 | 獨立董事 | 王妮妮 | 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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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委員會之運作監督: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三、審計委員會主要職權事項: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表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四、審計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113年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共開會 3 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獨立董事 | 王大明 | 3 | 0 | 100% |
113.06.13 連任 |
| 獨立董事 | 張可可 | 3 | 0 | 100% |
113.06.13 連任 |
| 獨立董事 | 王妮妮 | 3 | 0 | 100% |
113.06.13 連任 |
| 獨立董事 |
張麗莉 |
3 | 0 | 100% |
113.06.13 連任 |
| 獨立董事 | 吳發發 | 3 | 0 | 100% |
113.06.13 連任 |
五、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3/1/1~113/12/31 | 審計委員會成員 | 委員會成員自評 |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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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1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3/1/1~113/12/31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 委員會成員自評 |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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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1 |
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定期評估與執行公司經理人之薪酬水準、員工酬勞與其他獎酬激勵計畫。
(2)本公司董事會運作均依照董事會議事規則並落實相關規範,運作情形良好。
(3)本公司於110年8月12日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強化董事會功能。
(4)本公司為提升資訊透明度,公司官網設有投資人關係「活動資訊、財務資訊、公司治理」等資訊揭露。
(5)本公司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年度終了將評鑑結果呈報董事會。以下為111年度之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之評分:
- 董事會整體總評分結果:優
- 董事成員總評分結果:優
- 審計委員會評分結果:優
- 薪資報酬委員評分結果:優
評估選項:極度(非常同意)5分;優(同意)4分;中等(普通)3分;差(不同意)2分;極差(非常不同意)1分
